香港家族办公室|「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常见问答(16)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2日 浏览数: 7

二四年三月一日香港特区政府推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的目的是吸引资产拥有人在香港落户发展,并透过调配和管理财富,发掘本港多元的投资机会,(「新计划」)自推出以来持续反应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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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底,投资推广署共接获1 257宗申请,同期入境事务处已向911名申请人发出「原则上批准」,让申请人以访客身份入境香港以便完成投资,并已向512名完成投资的申请人发出「正式批准」。所有申请预计将为香港带来逾370亿港元的投资金额,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顶尖投资枢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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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常见问答(16)


1问:于提交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可透过网上申请系统修改其申请资料吗?

答:申请人请注意,他/她于提交网上申请表格前须检查及确认其提供的资料。当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亦可打印/下载其提交的表格。

如申请人稍后希望修改网上申请表格内的资料,申请人无须重新递交网上申请表格,并请尽快透过电邮(newcies@investhk.gov.hk)与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联络。请注意,重覆提交网上申请表格可能会引致混乱及导致审查严重延误。

【2】问:经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申请时,申请人须注意夹附档案和签署的哪些要求?

答:网上申请表格的不同部分已列出夹附档案的指引及系统可接受的档案格式。申请人必须上载符合指定格式及大小的档案。此外,于提交网上申请表格前,申请人亦须上载其签署的影像。

【3】问:申请人可先储存其网上申请表格,稍后再提交吗?

答: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格时,申请人可先将其网上申请表格拟稿储存于他/她的个人装置内,并于任何一页面使用指定格式的密码保护其档案。请注意,网上申请系统并不会保留有关该档案的任何数据。

如申请人希望稍后检视档案内的资料,他/她可于网上申请表格的首页选取「填写已储存的表格」。他/她可先上载其储存的表格档案及输入其密码,以继续于网上申请表格上填写其他未完成的资料。

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介绍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吸引资产拥有人在香港落户发展,并透过调配和管理财富,发掘本港多元的投资机会。

「该计划」将接受18岁或以上合资格人士(包括外国国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华籍居民)的申请。

申请人须证明在提出申请前的6个月内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并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包括投资最少2,700万港元于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见附件),以及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

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不多于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

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如申请人未能符合该在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但连续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不少于七年,可申请在港无条件限制逗留。如申请获批,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其投资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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