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出申请时年龄介乎18至40岁;
2. 在海外出生(即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以外地方);
3. 其父或母至少一方在提出申请时,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出生时是已定居海外的中国籍人士;
4.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或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经验;
5. 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普通话或粤语);及
6. 具充足经济能力,可应付其及受养人(如有)在港期间的日常生活和住宿开支。
逗留期限:
1. 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2. 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须已获得聘用,或已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如获批准,通常会获准以3+3年的模式在港延期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3. 符合顶尖人才类别资格人士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6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吸引已移居海外的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第二代回港工作而设立的入境政策。
旨在吸引已移居海外的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第二代回港工作,以补充香港的劳动力,支持经济发展。该计划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

1. 特快获港身份:香港第二代人才透过该计划可最快最容易获香港身份。
2. 无配额不限行:输入香港永居第二代计划无配额限制,亦不限制行业。
3. 商业环境优越:香港全球商业中心,低税率税制简单,无语言障碍。
4. 赴港的受养人:配偶及受养子女可在港就读及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
5. 可获永居身份:拥有香港身份不少于七年,可申请永居身份及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