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般就业政策(适用于非內地居民)

申请资格
项目介绍
项目优势
申请资格

专业人士
有意来港工作的海外、台湾及澳门专业人士#,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提出申请。一般就业政策不限行业,主要申请资格包括 :
1.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2.薪酬福利与市场水平相若。
3.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技术资格或经证明的专业经验。

企业家
计划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海外、台湾及澳门企业家#,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提出申请。主要申请资格包括 :
1.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技术资格或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
2.能够对本地经济作出重大贡献,当中会考虑各项因素,包括:
1).业务计划、投资款额及引进的新科技或技能。
2).营业额、在本地开设的职位数目及财政资源。

3)计划在香港开办或参与初创业务的企业家,如其初创业务获得政府支援的计划支持*,其申请可获优先考虑批准。

 

# :本计划不适用于 a)内地的中国居⺠;及 b)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
* 例如投资推广署的StartmeupHK创业计划、香港科技园公司的网动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生物科技创业培育计划及科技创业培育计划、数码港培育计划、创新科技署企业支援计划,以及香港设计中心设计创业培育计划

 

逗留期限

专业人士

通过一般就业政策获准来港人士可以雇佣身份留港,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以雇佣身份逗留36个月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较短者为准)。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一般就业政策所订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成功申请者仍会以雇佣身份留港,而其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以3+2年的模式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批出。符合顶尖人才类别资格人士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五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企业家

通过一般就业政策获准来港人士可以雇佣身份留港,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来港投资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成功申请者仍会以雇佣身份留港,而其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以3+2年的模式批出。


项目介绍

一般就业政策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为吸引有意来香港就业的专业人士推出的人才入境计划。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申请人#,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来港工作,一般就业政策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

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内地的中国居民*;以及 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指持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处长签发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來港就讀的人士)/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来港工作。有关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详情可按此。
*: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内地中国居民,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来港工作。


项目优势

1. 特快获港身份:世界各类人才透过该计划可最快最容易获香港身份。

2. 无配额不限行:一般就业政策人才计划无配额限制,亦不限制行业。

3. 赴港的受养人:配偶及受养子女可在港就读及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

4. 可获永居身份:拥有香港身份不少于七年,可申请永居身份及护照。

5. 商业环境优越:香港全球商业中心,低税率税制简单,无语言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