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是否在香港工作的中国国籍人士、而且在香港定居快满七年、并正将准备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这是阁下现在的状况,在递交永居申请前请考虑以下问题:
阁下的中国国籍配偶或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如尚未取得香港受养人签证,请及早考虑家人是否准备来港定居。如是,建议阁下在取得永居身份之前先递交家人的受养人签证申请,因为当阁下拿到香港永居身份以后,中国国籍配偶或子女将不符合申请受养人签证的资格。现时透过入境处办理受养人签证的一般申请时间为6-8周。当家人取得受养人签证以后,就算阁下往后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阁下都可以继续担保家人的受养人签证。
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国国籍配偶或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如欲赴港定居,须向其中国大陆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 ) 。 单程证的受理 、审批及签发事宜 ,由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按中国大陆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规办理 。 现时每日的单程证配额为150个 。 在一般情况下申请单程证的所需时间都会比申请受养人签证的时间长。
如阁下不确定其家人是否符合申请受养人签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咨询香港入境事务处:电话:+ 852 2824 6111(通用咨询热线),此外若对本议题有更多垂询,请联系本司移民顾问咨询:400-855-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