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核实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永久居留权)
申请人:
Y先生及其儿子
办理时间:
四个月左右(由于申请人没有在香港居住这特殊性,有两次补件)
申请人状况:
Y先生于2009年获批香港投资移民,至2016年10月投资已满七年。在香港拥有两套房产,基本处于出租状态。由于Y先生工作原因及儿子现正在内地就读中学,且最后两年在香港开设公司,两位申请人都没在香港长期居住,只是偶尔到港一两天,但Y先生七年来在港缴纳较多物业税等多项税收,且在香港拥有公司。
办理过程:
我司根据Y先生及其儿子的实际情况,说明不在港的客观原因(Y先生在内地工作,儿子需在内地读书)。但为了阐述Y先生与香港有密切联系,我司着重说明其未来在香港的发展。例如,Y先生未来重心会在香港经营公司,由于在港已有两套房产,因此已解决在港居住问题,过去七年间缴纳很多税款,对香港有重大贡献,儿子未来也会在港读书,大大增加居港机会。当然,以上阐述的都是理由,还需要申请人协助,提供多种税单,房产购买、出租证明,在职证明,学生在读证明等资料,以证明理由真实性。
批准信: